黑龙江省是全国首批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省份之一,黑龙江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日前印发《黑龙江省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版)》,明确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范围主要包括五种情况:
1、病情稳定、无合并症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复诊处方开具;
2、病情稳定、无合并症的肺结核、艾滋病患者随访期间常规处方开具,肺结核预防性药物处方开具,艾滋病暴露前后预防性药物处方开具;
3、病情稳定、无合并症的麻风病、淋病、梅毒、土源性线虫病和肝吸虫病患者复诊或随访处方开具;
4、病情稳定、无合并症的碘缺乏病、氟骨症等地方病患者复诊或随访处方开具;
5、妇女围孕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中的营养素补充剂处方开具等。



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
有序推进
今年6月,国家疾控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在黑龙江、广东、海南、重庆等地率先启动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的试点工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专业专病防治机构当中的部分公共卫生医师选择整体风险可控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病种,开展处方权试点工作。
一、黑龙江
黑龙江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在2024年印发《黑龙江省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版)》,并召开启动会,正式启动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赋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公卫医师处方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结合承担的多发常见病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控、地方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责,探索赋予公卫医师处方权。
《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处方权范围主要包括五种情况:病情稳定、无合并症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复诊处方开具;病情稳定、无合并症的肺结核、艾滋病患者随访期间常规处方开具,肺结核预防性药物处方开具,艾滋病暴露前后预防性药物处方开具;病情稳定、无合并症的麻风病、淋病、梅毒、土源性线虫病和肝吸虫病患者复诊或随访处方开具;病情稳定、无合并症的碘缺乏病、氟骨症等地方病患者复诊或随访处方开具;妇女围孕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中的营养素补充剂处方开具等。
试点工作时间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依据各地市公卫执业医师注册和给予处方权范围,选取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为试点地区。在此期间,该省将对试点工作进行密切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2025年10月底前进行总体评估。
二、广东省
广东省在惠州、中山、江门、肇庆等四地(市),以及省结核病控制中心、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开展试点工作,选择整体风险可控的部分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病种开展处方权试点,助力构建预防、治疗、管理等一体化的防治服务模式,推动医防深度融合,提升全省公共卫生医师专业能力,为大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健康服务。
三、重庆市
重庆市率先选取5个区县开展试点工作,分别是万州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巴南区。这些试点地区将选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师,探索赋予处方权,不断探索创新重庆市医防融合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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